成都注冊公司名稱與其他公司重名了怎么辦?
分類: 工商資訊
作者: 成信宏財稅
來源: 成都成信宏
發布時間: 2018-12-26
【摘要】:注冊公司的過程中需要注意很多情況,首先需要注意就是公司名稱選擇,如果公司注冊名稱重名了該怎么辦呢?下面成信宏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關于公司注冊名稱重名的情況。

公司注冊名稱與其他公司重復的情況:
辦執照時第一步就是到工商局查名稱,工商局會告訴能否使用該名稱。
公司注冊按照屬地劃分,各地工商局對本轄區內的公司設立申請進行查名并進行審批,如果不是所在地的企業,應該是可以設立的。
但是采用相同字號有個潛在的風險,如果對方的字號是馳名商標或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那么再設立同樣名稱的企業,也從事同樣的行業,對方可能會認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1、地域不同,市縣級別的行政區劃不同
2、地域相同,但行業歸屬不同。
辦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條件:
①企業名稱一般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某某(市) + 字號(商號) + 行業(或者行業特點) + 組織形式;
②所用商號不得與其它已核準或注冊的相同行業或無標明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商號)相同,但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③不得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④不得與已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⑤名稱冠“某某”省的公司,須符合《某某省企業冠省名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
⑥企業名稱冠“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或者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或名稱不含行政區劃的,需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十條的規定;
⑦企業名稱中不允許包含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⑧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可以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二個以上的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⑩企業名稱不應當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以上就是成都公司注冊名稱與其他公司重名的怎么辦的內容,所以注冊公司的過程中,給公司選擇名稱就可以依照上述內容進行甄別,還是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找代辦公司幫你完成。成都成信宏提供成都公司注冊、代理記賬、資質代辦等服務,需要辦理的歡迎致電成信宏客服17780630592前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