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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在稅收處理上有什么不同

        分類: 工商資訊

        作者: 成都成信宏

        來源: 成信宏財稅

        發布時間: 2020-11-05

        【摘要】: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的稅是很多朋友都在咨詢的,為此,小編做了一份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在稅收處理上有什么不同文章,希望能幫助到各位朋友。

          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的稅是很多朋友都在咨詢的,為此,小編做了一份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在稅收處理上有什么不同文章,希望能幫助到各位朋友。

          首先我們先了解下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

          1、公司制企業:公司制企業是一種以法人財產制度為核心,以科學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為基礎,從事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具有法人資格并依法設立的經濟組織。公司制具有兩個主要特點。第一,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一個法人團體,具有法人地位,具有與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為能力。這是現代公司制的根本特點。第二,公司實現了股東最終財產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的分離。

          2、個人獨資: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于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征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

          3、合伙企業: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我國合伙組織形式僅屬限于私營企業。合伙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所得稅。

        公司制企業

          其次,稅收處理上有什么不同呢?

          1、公司制企業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個人獨資企業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合伙企業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實行先分后稅,由投資者分別繳納個稅。

          公司制企業又叫股份制企業,是指由1個以上投資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資組建,有獨立法人財產,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合伙企業是指依照《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在稅收處理上有什么不同就介紹完了,如果還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前往成都成信宏咨詢客服!